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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03月10日 11:06 经济学院 点击:[]

经济学院根据《广西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民大发〔2024〕46号)》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下学期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2025〕1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学院转专业考核与录取细则》。

一、转专业申请条件与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大一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大一第一学期平均成绩≥75;且无单科成绩不及格;无纪律处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1.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招生生源地有明确约定;

2.特殊招生形式录取或享受特殊政策(如专升本、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预科直升、公费师范生、中外合作项目等);

3.学生身体情况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时国家和学校要求的身体条件;

4.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转专业。

二、经济学院转专业选拔及考核方式

(一)选拔方式

面试

(二)考试的主要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40%)

考核内容如下:

(1)学生1分钟简介。

(2)面试小组考核学生思想政治和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60%)

考核内容如下:

(1)转入前学习情况及成绩。

(2)对转入学院和专业的认识、专业常识和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转入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三、成绩汇总与上报

(一)面试小组根据学生表现,独立给出相应的分数,最后计算平均分。

(二)思想政治成绩和专业素质成绩通过比例折算后相加,计算总分。

(三)结合我院接收转专业指标、实际教学资源等情况,择优拟录取。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将拟转入经济学院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统一公示。

四、2024-2025学年经济学院本科转专业接收计划

序号

接受转入专业名称

名额

1

国际经济与贸易

15

2

金融学

15

3

税收学

5

4

经济学

10

5

数字经济

5

五、转专业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序号

日期

工作安排

所产生的各种材料

1

2月28日-3月2日

教务处下发转专业通知,启动转专业工作。


2

3月3日-6日

各学院3月3日前将拟接收转专业的专业名称及接收人数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报学校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学院拟接收转专业情况一览表

3

3月7日-16日

1.各学院将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公示,供师生查询及监督。

2.各学院接收学生报名并组织相关考核。考核结束后学院将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公布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附件2广西民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转专业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附件4广西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025版)

4

3月17日-25日

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学校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转入学院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5

3月28日前

转入学院将学生转专业报到情况汇总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3广西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到情况汇总表

符合条件并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于3月12日下午六点前将申请表递交至经济学院本科生教学办公室(格物楼309)。联系老师及电话:彭老师 3261851。

要求: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与学生证参加考试,提前15分钟签到。面试顺序按照面试名单上的顺序进行,面试学生如有特殊情况,请向面试小组提出。拟参加面试的学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细则解释权归经济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经济学院

2025年3月7日